The Promise Realized Through Faith

Romans 4

13  神應許的他必能成就原來 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,並不是因著律法,而是藉著因信而來的義。 14 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,信就沒有作用,應許也就落空了。 15 因為律法帶來刑罰,沒有律法,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。

16 所以,成為後嗣是因著信,為的是要按著 神的恩典,使給所有後裔的應許堅定不移,不但臨到那屬於律法的人,也臨到那效法亞伯拉罕而信的人。亞伯拉罕在 神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, 17 如經上所記:“我已經立了你作萬國的父。”他所信的,是叫死人得生命、使無變為有的 神。 18 在他沒有盼望的時候,仍然懷著盼望去信,因此就成了萬國的父,正如 神所說:“你的後裔將要這樣眾多。” 19 他快到一百歲的時候,想到自己的身體好像已經死了,撒拉也不能生育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, 20 也沒有因著不信而疑惑 神的應許,反倒堅信不移,把榮耀歸給 神, 21 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, 神必能成就。 22 因此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 23 “算為他的義”這一句話,不是單為他寫的, 24 也是為我們這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,就是為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。 25 耶穌為我們的過犯被交去處死,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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