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 但 如 今 , 神 的 義 在 律 法 以 外 已 經 顯 明 出 來 , 有 律 法 和 先 知 為 證 : 22 就 是 神 的 義 , 因 信 耶 穌 基 督 加 給 一 切 相 信 的 人 , 並 沒 有 分 別 。 23 因 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, 虧 缺 了 神 的 榮 耀 ; 24 如 今 卻 蒙 神 的 恩 典 , 因 基 督 耶 穌 的 救 贖 , 就 白 白 的 稱 義 。 25 神 設 立 耶 穌 作 挽 回 祭 , 是 憑 著 耶 穌 的 血 , 藉 著 人 的 信 , 要 顯 明 神 的 義 ; 因 為 他 用 忍 耐 的 心 寬 容 人 先 時 所 犯 的 罪 , 26 好 在 今 時 顯 明 他 的 義 , 使 人 知 道 他 自 己 為 義 , 也 稱 信 耶 穌 的 人 為 義 。
27 既 是 這 樣 , 那 裡 能 誇 口 呢 ? 沒 有 可 誇 的 了 。 用 何 法 沒 有 的 呢 ? 是 用 立 功 之 法 麼 ? 不 是 , 乃 用 信 主 之 法 。 28 所 以 ( 有 古 卷 : 因 為 ) 我 們 看 定 了 :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信 ,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。 29 難 道 神 只 作 猶 太 人 的 神 麼 ? 不 也 是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麼 ? 是 的 , 也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。 30 神 既 是 一 位 , 他 就 要 因 信 稱 那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, 也 要 因 信 稱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為 義 。 31 這 樣 , 我 們 因 信 廢 了 律 法 麼 ? 斷 乎 不 是 ! 更 是 堅 固 律 法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