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 你 告 訴 亞 倫 子 孫 作 祭 司 的 說 : 祭 司 不 可 為 民 中 的 死 人 沾 染 自 己 , 2 除 非 為 他 骨 肉 之 親 的 父 母 、 兒 女 、 弟 兄 , 3 和 未 曾 出 嫁 、 作 處 女 的 姊 妹 , 才 可 以 沾 染 自 己 。 4 祭 司 既 在 民 中 為 首 , 就 不 可 從 俗 沾 染 自 己 。 5 不 可 使 頭 光 禿 ; 不 可 剃 除 鬍 鬚 的 周 圍 , 也 不 可 用 刀 劃 身 。 6 要 歸 神 為 聖 , 不 可 褻 瀆 神 的 名 ;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, 就 是 神 的 食 物 , 是 他 們 獻 的 , 所 以 他 們 要 成 為 聖 。 7 不 可 娶 妓 女 或 被 污 的 女 人 為 妻 , 也 不 可 娶 被 休 的 婦 人 為 妻 , 因 為 祭 司 是 歸 神 為 聖 。 8 所 以 你 要 使 他 成 聖 , 因 為 他 奉 獻 你 神 的 食 物 ; 你 要 以 他 為 聖 , 因 為 我 ─ 使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─ 是 聖 的 。 9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行 淫 辱 沒 自 己 , 就 辱 沒 了 父 親 , 必 用 火 將 他 焚 燒 。
10 在 弟 兄 中 作 大 祭 司 、 頭 上 倒 了 膏 油 、 又 承 接 聖 職 , 穿 了 聖 衣 的 , 不 可 蓬 頭 散 髮 , 也 不 可 撕 裂 衣 服 。 11 不 可 挨 近 死 屍 , 也 不 可 為 父 母 沾 染 自 己 。 12 不 可 出 聖 所 , 也 不 可 褻 瀆 神 的 聖 所 , 因 為 神 膏 油 的 冠 冕 在 他 頭 上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 13 他 要 娶 處 女 為 妻 。 14 寡 婦 或 是 被 休 的 婦 人 , 或 是 被 污 為 妓 的 女 人 , 都 不 可 娶 ; 只 可 娶 本 民 中 的 處 女 為 妻 。 15 不 可 在 民 中 辱 沒 他 的 兒 女 , 因 為 我 是 叫 他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16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 17 你 告 訴 亞 倫 說 : 你 世 世 代 代 的 後 裔 , 凡 有 殘 疾 的 , 都 不 可 近 前 來 獻 他 神 的 食 物 。 18 因 為 凡 有 殘 疾 的 , 無 論 是 瞎 眼 的 、 瘸 腿 的 、 塌 鼻 子 的 、 肢 體 有 餘 的 、 19 折 腳 折 手 的 、 20 駝 背 的 、 矮 矬 的 、 眼 睛 有 毛 病 的 、 長 癬 的 、 長 疥 的 , 或 是 損 壞 腎 子 的 , 都 不 可 近 前 來 。 21 祭 司 亞 倫 的 後 裔 , 凡 有 殘 疾 的 , 都 不 可 近 前 來 , 將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他 有 殘 疾 , 不 可 近 前 來 獻 神 的 食 物 。 22 神 的 食 物 , 無 論 是 聖 的 , 至 聖 的 , 他 都 可 以 吃 。 23 但 不 可 進 到 幔 子 前 , 也 不 可 就 近 壇 前 ; 因 為 他 有 殘 疾 , 免 得 褻 瀆 我 的 聖 所 。 我 是 叫 他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 24 於 是 , 摩 西 曉 諭 亞 倫 和 亞 倫 的 子 孫 , 並 以 色 列 眾 人 。
1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 2 你 吩 咐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說 : 要 遠 離 以 色 列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、 歸 給 我 的 聖 物 , 免 得 褻 瀆 我 的 聖 名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 3 你 要 對 他 們 說 :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的 後 裔 , 凡 身 上 有 污 穢 、 親 近 以 色 列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、 歸 耶 和 華 聖 物 的 , 那 人 必 在 我 面 前 剪 除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 4 亞 倫 的 後 裔 , 凡 長 大 痲 瘋 的 , 或 是 有 漏 症 的 , 不 可 吃 聖 物 , 直 等 他 潔 淨 了 。 無 論 誰 摸 那 因 死 屍 不 潔 淨 的 物 ( 物 或 作 : 人 ) , 或 是 遺 精 的 人 , 5 或 是 摸 甚 麼 使 他 不 潔 淨 的 爬 物 , 或 是 摸 那 使 他 不 潔 淨 的 人 ( 不 拘 那 人 有 甚 麼 不 潔 淨 ) , 6 摸 了 這 些 人 、 物 的 , 必 不 潔 淨 到 晚 上 ; 若 不 用 水 洗 身 , 就 不 可 吃 聖 物 。 7 日 落 的 時 候 , 他 就 潔 淨 了 , 然 後 可 以 吃 聖 物 , 因 為 這 是 他 的 食 物 。 8 自 死 的 或 是 被 野 獸 撕 裂 的 , 他 不 可 吃 , 因 此 污 穢 自 己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 9 所 以 他 們 要 守 我 所 吩 咐 的 , 免 得 輕 忽 了 , 因 此 擔 罪 而 死 。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10 凡 外 人 不 可 吃 聖 物 ; 寄 居 在 祭 司 家 的 , 或 是 雇 工 人 , 都 不 可 吃 聖 物 ; 11 倘 若 祭 司 買 人 , 是 他 的 錢 買 的 , 那 人 就 可 以 吃 聖 物 ; 生 在 他 家 的 人 也 可 以 吃 。 12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嫁 外 人 , 就 不 可 吃 舉 祭 的 聖 物 。 13 但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是 寡 婦 , 或 是 被 休 的 , 沒 有 孩 子 , 又 歸 回 父 家 , 與 他 青 年 一 樣 , 就 可 以 吃 他 父 親 的 食 物 ; 只 是 外 人 不 可 吃 。 14 若 有 人 誤 吃 了 聖 物 , 要 照 聖 物 的 原 數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交 給 祭 司 。 15 祭 司 不 可 褻 瀆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, 16 免 得 他 們 在 吃 聖 物 上 自 取 罪 孽 , 因 為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