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立王的條例“你進了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地,佔領了那地,居住在那裡的時候,如果你說:‘我要立一位君王治理我,像我四圍的列國一樣。’ 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的 神揀選的人作君王管理你;你要從你的兄弟中立一位作你的君王;不可立你的兄弟以外的人作王管理你。 16 只是君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使人民回埃及去,為要加添馬匹,因為耶和華曾經對你們說過:‘你們不可再回到那條路去。’ 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加添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離了耶和華;也不可為自己積蓄極多的金錢。
18 “他登上了國位的時候,就要把利未支派的祭司面前的律法書,為自己抄錄一份副本。 19 那份副本要常在他身邊,他一生的年日都要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話和這些律例。 20 這樣,他的心就不會高傲,輕看自己的兄弟,也不會偏左偏右,離了這誡命;好使他和他的子孫在以色列中,在他的國位上,可以日子長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