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與基督同死同活這樣,我們可以說甚麼呢?我們可以常在罪中,叫恩典增多嗎? 2 絕對不可!我們向罪死了的人,怎麼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? 3 難道你們不曉得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,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?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與他同葬,為的是要我們過新生命的生活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。
5 我們若在他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,也要在他復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。 6 我們知道,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喪失機能,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, 7 因為死了的人已經脫離罪了。 8 我們既然與基督同死,就信也必與他同活。 9 我們知道,基督既然從死人中復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轄制他了。 10 他死,是向罪死了,只有這一次;他活,是向 神活著。 11 你們也應當這樣,向罪算自己是死的,在基督耶穌裡,向 神卻是活的。
12 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肉身上掌權,使你們順從肉身的私慾, 13 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,作不義的用具;倒要像出死得生的人,把自己獻給 神,並且把你們的肢體獻給 神作義的用具。 14 罪必不能轄制你們,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,而是在恩典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