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生命之道論到太初就已經存在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,親眼所看見,仔細觀察過,親手摸過的; 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見過了,現在也作見證,並且向你們宣揚這本來與父同在,又向我們顯現過的永遠的生命。 3 我們把所看見所聽見的向你們宣揚,使你們也可以和我們心靈相通。我們是與父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心靈相通的。 4 我們寫這些事,是要使我們的喜樂充足。
5 神是光 神是光,在他裡面毫無黑暗;這就是我們從他那裡聽見,現在傳給你們的信息。 6 我們若說自己與他心靈相通,卻行在黑暗裡,就是說謊話,不實行真理了。 7 我們若行在光中,像他在光中一樣,就彼此心靈相通,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罪。 8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,就是自欺,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。 9 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, 神是信實的、公義的,必定赦免我們的罪,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。 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就是把 神當作說謊的,他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