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 我 分 派 祭 司 長 十 二 人 , 就 是 示 利 比 、 哈 沙 比 雅 , 和 他 們 的 弟 兄 十 人 , 25 將 王 和 謀 士 、 軍 長 , 並 在 那 裡 的 以 色 列 眾 人 為 我 們 神 殿 所 獻 的 金 銀 和 器 皿 , 都 秤 了 交 給 他 們 。 26 我 秤 了 交 在 他 們 手 中 的 銀 子 有 六 百 五 十 他 連 得 ; 銀 器 重 一 百 他 連 得 ; 金 子 一 百 他 連 得 ; 27 金 碗 二 十 個 , 重 一 千 達 利 克 ; 上 等 光 銅 的 器 皿 兩 個 , 寶 貴 如 金 。 28 我 對 他 們 說 : 你 們 歸 耶 和 華 為 聖 , 器 皿 也 為 聖 ; 金 銀 是 甘 心 獻 給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列 祖 之 神 的 。 29 你 們 當 警 醒 看 守 , 直 到 你 們 在 耶 路 撒 冷 耶 和 華 殿 的 庫 內 , 在 祭 司 長 和 利 未 族 長 , 並 以 色 列 的 各 族 長 面 前 過 了 秤 。 」 30 於 是 , 祭 司 、 利 未 人 按 著 分 量 接 受 金 銀 和 器 皿 , 要 帶 到 耶 路 撒 冷 我 們 神 的 殿 裡 。
31 正 月 十 二 日 , 我 們 從 亞 哈 瓦 河 邊 起 行 , 要 往 耶 路 撒 冷 去 。 我 們 神 的 手 保 佑 我 們 , 救 我 們 脫 離 仇 敵 和 路 上 埋 伏 之 人 的 手 。 32 我 們 到 了 耶 路 撒 冷 , 在 那 裡 住 了 三 日 。 33 第 四 日 , 在 我 們 神 的 殿 裡 把 金 銀 和 器 皿 都 秤 了 , 交 在 祭 司 烏 利 亞 的 兒 子 米 利 末 的 手 中 。 同 著 他 有 非 尼 哈 的 兒 子 以 利 亞 撒 , 還 有 利 未 人 耶 書 亞 的 兒 子 約 撒 拔 和 賓 內 的 兒 子 挪 亞 底 。 34 當 時 都 點 了 數 目 , 按 著 分 量 寫 在 冊 上 。
35 從 擄 到 之 地 歸 回 的 人 向 以 色 列 的 神 獻 燔 祭 , 就 是 為 以 色 列 眾 人 獻 公 牛 十 二 隻 , 公 綿 羊 九 十 六 隻 , 綿 羊 羔 七 十 七 隻 , 又 獻 公 山 羊 十 二 隻 作 贖 罪 祭 , 這 都 是 向 耶 和 華 焚 獻 的 。 36 他 們 將 王 的 諭 旨 交 給 王 所 派 的 總 督 與 河 西 的 省 長 , 他 們 就 幫 助 百 姓 , 又 供 給 神 殿 裡 所 需 用 的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