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7 住 在 你 那 裡 的 外 人 , 或 是 寄 居 的 , 若 漸 漸 富 足 , 你 的 弟 兄 卻 漸 漸 窮 乏 , 將 自 己 賣 給 那 外 人 , 或 是 寄 居 的 , 或 是 外 人 的 宗 族 , 48 賣 了 以 後 , 可 以 將 他 贖 回 。 無 論 是 他 的 弟 兄 , 49 或 伯 叔 、 伯 叔 的 兒 子 , 本 家 的 近 支 , 都 可 以 贖 他 。 他 自 己 若 漸 漸 富 足 , 也 可 以 自 贖 。 50 他 要 和 買 主 計 算 , 從 賣 自 己 的 那 年 起 , 算 到 禧 年 ; 所 賣 的 價 值 照 著 年 數 多 少 , 好 像 工 人 每 年 的 工 價 。 51 若 缺 少 的 年 數 多 , 就 要 按 著 年 數 從 買 價 中 償 還 他 的 贖 價 52 若 到 禧 年 只 缺 少 幾 年 , 就 要 按 著 年 數 和 買 主 計 算 , 償 還 他 的 贖 價 。 53 他 和 買 主 同 住 , 要 像 每 年 雇 的 工 人 , 買 主 不 可 嚴 嚴 的 轄 管 他 。 54 他 若 不 這 樣 被 贖 , 到 了 禧 年 , 要 和 他 的 兒 女 一 同 出 去 。 55 因 為 以 色 列 人 都 是 我 的 僕 人 , 是 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