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 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: 27 七 月 初 十 是 贖 罪 日 ; 你 們 要 守 為 聖 會 , 並 要 刻 苦 己 心 , 也 要 將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28 當 這 日 , 甚 麼 工 都 不 可 做 ; 因 為 是 贖 罪 日 , 要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面 前 贖 罪 。 29 當 這 日 , 凡 不 刻 苦 己 心 的 , 必 從 民 中 剪 除 。 30 凡 這 日 做 甚 麼 工 的 , 我 必 將 他 從 民 中 除 滅 。 31 你 們 甚 麼 工 都 不 可 做 。 這 在 你 們 一 切 的 住 處 作 為 世 世 代 代 永 遠 的 定 例 。 32 你 們 要 守 這 日 為 聖 安 息 日 , 並 要 刻 苦 己 心 。 從 這 月 初 九 日 晚 上 到 次 日 晚 上 , 要 守 為 安 息 日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