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 你 們 要 從 安 息 日 的 次 日 , 獻 禾 捆 為 搖 祭 的 那 日 算 起 , 要 滿 了 七 個 安 息 日 。 16 到 第 七 個 安 息 日 的 次 日 , 共 計 五 十 天 , 又 要 將 新 素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17 要 從 你 們 的 住 處 取 出 細 麵 伊 法 十 分 之 二 , 加 酵 , 烤 成 兩 個 搖 祭 的 餅 , 當 作 初 熟 之 物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18 又 要 將 一 歲 、 沒 有 殘 疾 的 羊 羔 七 隻 、 公 牛 犢 一 隻 、 公 綿 羊 兩 隻 , 和 餅 一 同 奉 上 。 這 些 與 同 獻 的 素 祭 和 奠 祭 要 作 為 燔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, 就 是 作 馨 香 的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19 你 們 要 獻 一 隻 公 山 羊 為 贖 罪 祭 , 兩 隻 一 歲 的 公 綿 羊 羔 為 平 安 祭 。 20 祭 司 要 把 這 些 和 初 熟 麥 子 做 的 餅 一 同 作 搖 祭 ,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搖 一 搖 ; 這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為 聖 物 歸 給 祭 司 的 。 21 當 這 日 , 你 們 要 宣 告 聖 會 ; 甚 麼 勞 碌 的 工 都 不 可 做 。 這 在 你 們 一 切 的 住 處 作 為 世 世 代 代 永 遠 的 定 例 。
22 在 你 們 的 地 收 割 莊 稼 , 不 可 割 盡 田 角 , 也 不 可 拾 取 所 遺 落 的 ; 要 留 給 窮 人 和 寄 居 的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