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錫 安 的 民 哪 , 應 當 歌 唱 ! 以 色 列 啊 , 應 當 歡 呼 ! 耶 路 撒 冷 的 民 哪 , 應 當 滿 心 歡 喜 快 樂 ! 15 耶 和 華 已 經 除 去 你 的 刑 罰 , 趕 出 你 的 仇 敵 。 以 色 列 的 王 ─ 耶 和 華 在 你 中 間 ; 你 必 不 再 懼 怕 災 禍 。 16 當 那 日 , 必 有 話 向 耶 路 撒 冷 說 : 不 要 懼 怕 ! 錫 安 哪 ; 不 要 手 軟 ! 17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是 施 行 拯 救 、 大 有 能 力 的 主 。 他 在 你 中 間 必 因 你 歡 欣 喜 樂 , 默 然 愛 你 , 且 因 你 喜 樂 而 歡 呼 。 18 那 些 屬 你 、 為 無 大 會 愁 煩 、 因 你 擔 當 羞 辱 的 , 我 必 聚 集 他 們 。 19 那 時 , 我 必 罰 辦 一 切 苦 待 你 的 人 , 又 拯 救 你 瘸 腿 的 , 聚 集 你 被 趕 出 的 。 那 些 在 全 地 受 羞 辱 的 , 我 必 使 他 們 得 稱 讚 , 有 名 聲 。 20 那 時 , 我 必 領 你 們 進 來 , 聚 集 你 們 ; 我 使 你 們 被 擄 之 人 歸 回 的 時 候 , 就 必 使 你 們 在 地 上 的 萬 民 中 有 名 聲 , 得 稱 讚 。 這 是 耶 和 華 說 的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