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9 主 耶 和 華 如 此 說 : 你 這 輕 看 誓 言 、 背 棄 盟 約 的 , 我 必 照 你 所 行 的 待 你 。 60 然 而 我 要 追 念 在 你 幼 年 時 與 你 所 立 的 約 , 也 要 與 你 立 定 永 約 。 61 你 接 待 你 姊 姊 和 你 妹 妹 的 時 候 , 你 要 追 念 你 所 行 的 , 自 覺 慚 愧 ; 並 且 我 要 將 他 們 賜 你 為 女 兒 , 卻 不 是 按 著 前 約 。 62 我 要 堅 定 與 你 所 立 的 約 ( 你 就 知 道 我 是 耶 和 華 ) , 63 好 使 你 在 我 赦 免 你 一 切 所 行 的 時 候 , 心 裡 追 念 , 自 覺 抱 愧 , 又 因 你 的 羞 辱 就 不 再 開 口 。 這 是 主 耶 和 華 說 的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