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thes

Deuteronomy 14

22 什一奉獻的條例“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,就是田地每年所出的,獻上十分之一。 23 又要把你的五穀、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,以及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,就是在他選擇作他名的居所的地方吃,好使你可以學習常常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。 24 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與你的時候,耶和華你的 神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,如果離你太遠,那路又太長,使你不能把供物帶到那裡去; 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,把銀子拿在手裡,到耶和華你的 神選擇的地方去, 26 你可以用這銀子隨意買牛羊、清酒和烈酒;你心想要的,都可以買;在那裡,你和你的家人,都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喝歡樂。 27 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,你不可丟棄他,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。

28 “每三年之末,你要把那一年的全部出產的十分之一取出來,積存在你的城裡; 29 這樣,利未人(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),以及在你城裡的寄居者和孤兒寡婦,就可以來,吃得飽足;好叫耶和華你的 神,在你手所作的一切事上,賜福給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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