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逾越節獻的祭(利23:5~14)“‘正月十四日,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 17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;要吃無酵餅七日。 18 第一日要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, 19 只要獻火祭給耶和華作燔祭,就是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的公羊羔,都要完全沒有殘疾的。 20 同獻的素祭,是用油調和的細麵,為每頭公牛犢要獻三公斤;為每隻公綿羊要獻兩公斤; 21 為那七隻公羊羔,每隻要獻一公斤; 22 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為你們贖罪。 23 除了早晨的燔祭,就是常獻的燔祭以外,還要把這些祭物獻上。 24 一連七日,每日都要獻上這樣的祭物,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外的。 25 第七日你們要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