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 要用合適的態度吃主的聖餐(太26:26~28;可14:22~24;路22:17~20)我現在要吩咐你們,不是要稱讚你們,因為你們聚集在一起,並沒有得到益處,反而有害處。 18 首先,我聽說你們在聚會的時候,你們中間起了分裂,這話我也稍微相信。 19 你們中間會有分黨結派的事,這是必然的,為的是要使那些經得起考驗的人顯明出來。 20 你們聚集在一起,不是吃主的晚餐, 21 因為吃的時候,各人都先吃自己的晚餐,結果有人飢餓,有人醉了。 22 難道你們沒有家可以吃喝嗎?還是你們藐視 神的教會,使那些沒有的羞愧呢?我向你們可以說甚麼呢?稱讚你們嗎?在這事上我不能稱讚。
23 我當日傳交給你們的,原是從主領受的,就是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,他拿起餅來, 24 祝謝了,就擘開,說:“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擘開的;你們應當這樣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” 25 飯後,照樣拿起杯來,說:“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,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應當這樣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” 26 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就是宣揚主的死,直等到他來。
27 因此,無論甚麼人若用不合適的態度吃主的餅,喝主的杯,就是得罪主的身體、主的血了。 28 所以人應當省察自己,然後才吃這餅,喝這杯。 29 因為那吃喝的人,如果不辨明是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定在自己的身上的罪了。 30 因此,你們中間有許多人是軟弱的,患病的,而且死了的也不少。 31 我們若仔細省察自己,就不會受審判了。 32 然而我們被主審判的時候,是受他的管教,免得和世人一同被定罪。
33 所以,我的弟兄們,你們聚集在一起吃的時候,要彼此等待。 34 如果有人餓了,就應當在家裡先吃,免得你們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受到審判。其餘的事,我來的時候再作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