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婚姻的問題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,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。 2 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,男人應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應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 3 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,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。 4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,權在丈夫;照樣,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,權在妻子。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,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。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。
6 我說這話是容許你們,並不是命令。 7 我願人人都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有各人從 神得來的恩賜,有人是這樣,有人是那樣。
8 我現在要對未婚的人和寡婦說,他們若保持像我這樣就好了; 9 但如果不能自制,就應當結婚,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。
10 我要吩咐已婚的人(其實不是我,而是主吩咐的),妻子不可離開丈夫。 11 如果離開了,就不可再嫁,不然,就要跟丈夫復合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
12 我要對其餘的人說(是我說的,不是主說的),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而她也情願和他住在一起,他就不要離棄她。 13 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而他也情願和她住在一起,她也不要離棄丈夫。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因著妻子成為聖潔,不信的妻子也因著那個弟兄成為聖潔了。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是不潔淨的,但現在他們都是聖潔的了。 15 如果那不信的要離去,就由他離去吧;在這種情形之下,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強。 神呼召你們,是要你們和睦。 16 你這作妻子的,你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,你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