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ul in Rome

Acts 28

17 過了三天,保羅請猶太人的首領來。他們都到了,保羅說:“各位弟兄,我雖然沒有作過甚麼事反對人民或者反對祖先的規例,卻被捆綁起來,從耶路撒冷交到羅馬人的手裡。 18 他們審訊之後,因為在我身上沒有甚麼該死的罪,就想要釋放我。 19 可是猶太人反對,我迫不得已才上訴凱撒,並不是有甚麼事要控告我的國民。 20 因此,我請你們來見面談談。我原是為了以色列的盼望,才帶上這條鎖鍊的。” 21 他們說:“我們沒有收到猶太來的信,是提到你的,弟兄中也沒有人來報告,或說你甚麼壞話。 22 但我們覺得應該聽聽你本人的意見,因為關於這教派,我們知道是到處遭人反對的。”

23 他們和保羅約好了一個日子,到那日有很多人到他的住所來見他。他從早到晚向他們講解,為 神的國竭力作見證,引用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話勸他們信耶穌。 24 他所說的話,有人信服,也有人不信。 25 他們彼此不合,就分散了。未散以前,保羅說了幾句話:“聖靈藉以賽亞先知對你們祖先所說的,一點不錯。

26 他說:‘你去告訴這人民:你們聽是聽見了,總是不明白;看是看見了,總是不領悟。 27 因為這人民的心思遲鈍,用不靈的耳朵去聽,又閉上了眼睛;免得自己眼睛看見,耳朵聽見,心裡明白,回轉過來,我就醫好他們。’

28 所以你們應當知道, 神這救恩,已經傳給外族人,他們也必聽從。” 29 (有些抄本在此有第29節:“他說了這話,猶太人中間大起爭論,就走了。”)

30 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,住了兩年。凡來見他的人,他都接待, 31 並且放膽地傳講 神的國,教導有關主耶穌基督的事,沒有受到甚麼禁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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