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 七七節(民28:26~29:6;申16:9~12)“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,把禾捆帶來作搖祭那日起,計算整整七個星期; 16 到第七個星期的次日,共計五十天;那天你們要獻新的素祭給耶和華。 17 要從你們的住處把兩個餅帶來作搖祭,每個是用細麵兩公斤,加酵烤成的,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。 18 你們要把一歲、沒有瑕疵的綿羊羔七隻,公牛犢一頭,公綿羊兩隻,作獻給耶和華的燔祭,牠們和同獻的素祭、奠祭,是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。 19 你們又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兩隻一歲的公綿羊作平安祭。 20 祭司要把這些祭物與初熟祭的餅,一同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這些是耶和華的聖物,應歸給祭司。 21 在這一天你們要宣布,這是你們的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你們都不可作。這要在你們一切住處,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。
22 “你們收割你們的莊稼的時候,不可把角落的穀物割盡,也不可拾取你收割時遺下的;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外人;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