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 Parable of the Tenants

Matthew 21

33 佃戶的比喻(可12:1~12;路20:9~19)“你們再聽一個比喻:有一個家主,栽種了一個葡萄園,四面圍上籬笆,在園子裡挖了一個壓酒池,蓋了一座瞭望臺,然後把園子租給佃戶,就遠行去了。 34 到了收成的時候,園主派了僕人到佃戶那裡,收取應該納給他的果子。 35 佃戶卻抓住他的僕人,打傷一個,殺了一個,又用石頭打死一個。 36 於是園主再派其他的僕人去,人數比前一次更多,但佃戶也是同樣對付他們。 37 最後,他派了自己的兒子去,說:‘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。’ 38 佃戶看見他的兒子,就彼此說:‘這是繼承產業的;來,我們殺了他,佔有他的產業吧!’ 39 於是他們抓住他,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。 40 那麼,葡萄園的主人來到的時候,會怎樣對待那些佃戶呢?” 41 他們回答:“他會毫不留情地除掉那些惡人,把葡萄園租給按時繳納果子的佃戶。”

42 耶穌對他們說:“經上記著:‘建築工人所棄的石頭,成了房角的主要石頭;這是主所作的,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。’這話你們沒有念過嗎?

43 因此我告訴你們, 神的國要從你們那裡取去,賜給那結果子的外族人。 44 誰跌在這石頭上,就必摔碎;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,就必把他壓得粉碎。”

45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了耶穌這些比喻,知道是指著他們說的。 46 他們想要逮捕他,但又怕群眾,因為他們都認為耶穌是先知。

Next Book Next Boo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