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懲罰以色列“耶和華這樣說:‘以色列三番四次犯罪,我必不收回懲罰他的命令;因為他為了銀子賣義人,為了一雙鞋賣窮人。 7 他們踐踏窮人的頭,好像踐踏地面的塵土;他們把困苦人應有的權益奪去;兒子和父親與同一個女子親近,故意褻瀆我的聖名。 8 他們在各祭壇旁,躺臥在別人抵押的衣服上面;在他們 神的殿中,飲用拿剝削回來的錢所買的酒。
9 我不是在他們面前把亞摩利人消滅了嗎?亞摩利人雖像香柏樹高大,像橡樹那樣堅固;我卻要滅絕它樹上的果子,拔除樹下的根。 10 我不是帶你們出埃及地,領你們在曠野度過四十年,叫你們得著亞摩利人的地為業嗎? 11 我從你們子孫中興起先知,從年輕人中興起拿細耳人;以色列人哪!這不是事實嗎?’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
12 ‘但你們迫使拿細耳人喝酒,吩咐先知說:不要說預言。
13 看哪!我要使你腳下的地搖蕩,好像滿載禾捆的車子搖蕩一樣。 14 行動迅速的不能逃走,強而有力的不能施展他的勇力,勇士也不能救自己; 15 拿弓的人站立不住,跑得快的不能逃走,騎馬的也不能救自己。 16 到那日,最勇敢的戰士,也是赤身逃跑。’這是耶和華的宣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