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賢母訓子當秉公行義利慕伊勒王的話,是 神的默示,是他母親教訓他的:
2 “我兒,我腹中生的兒啊!我許願所得的兒啊,我要對你說甚麼呢? 3 不要把你的精力給婦女,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。 4 利慕伊勒啊!君王不可喝酒;君王千萬不可喝酒;掌權的不可貪飲烈酒。 5 恐怕喝了酒,就忘記律例,把困苦人的一切案件都顛倒了。 6 要把烈酒給將要滅亡的人喝;把酒給心裡愁苦的人喝; 7 讓他喝了,就忘記自己的貧窮,也不再記念自己的煩惱。 8 你要為不能自辯的人開口說話,為所有貧苦的人伸冤。 9 你要開口說話,秉公審判,為困苦和窮乏的人伸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