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 佃户的比喻(可12:1-12;路20:9-19)“你们再听一个比喻:有一个家主,栽种了一个葡萄园,四面围上篱笆,在园子里挖了一个压酒池,盖了一座瞭望台,然后把园子租给佃户,就远行去了。 34 到了收成的时候,园主派了仆人到佃户那里,收取应该纳给他的果子。 35 佃户却抓住他的仆人,打伤一个,杀了一个,又用石头打死一个。 36 于是园主再派其他的仆人去,人数比前一次更多,但佃户也是同样对付他们。 37 最后,他派了自己的儿子去,说:‘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。’ 38 佃户看见他的儿子,就彼此说:‘这是继承产业的;来,我们杀了他,占有他的产业吧!’ 39 于是他们抓住他,把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。 40 那么,葡萄园的主人来到的时候,会怎样对待那些佃户呢?” 41 他们回答:“他会毫不留情地除掉那些恶人,把葡萄园租给按时缴纳果子的佃户。”
42 耶稣对他们说:“经上记着:‘建筑工人所弃的石头,成了房角的主要石头;这是主所作的,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。’这话你们没有念过吗?
43 因此我告诉你们, 神的国要从你们那里取去,赐给那结果子的外族人。 44 谁跌在这石头上,就必摔碎;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,就必把他压得粉碎。”
45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听了耶稣这些比喻,知道是指着他们说的。 46 他们想要逮捕他,但又怕群众,因为他们都认为耶稣是先知。